主要技术内容
GB/T2099.1—2008的第1章替代为: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用途的、交流电、额定电压在50V以上但不大于250V、额定电流不超过16A、带或不带接地插头的旅行转换器。注1:在下列国家中,不允许使用不带保护门的转换器:比利时(BE),中国(CN),丹麦(DK),西班牙(ES),法国(FR),意大利(IT),挪威(NO),马来西亚(MY),葡萄牙(PT),瑞典(SE),新加坡(SG),英国(GB),南非(ZA)。注2:在下列国家中,IP等级低于IPX4的转换器应带有保护门:芬兰(FI)。注3:在下列国家中,不允许带熔断器的转换器:南非(ZA)。注4:在下列国家中,不允许带外部软缆的转换器:南非(ZA)。注5:在下列国家中,旅行转换器不允许给电动汽车充电:瑞士(CH),瑞典(SE)。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附加功能的旅行转换器,但不包括附加功能本身的要求。注6:附加功能示例:电子电源供应装置、调光器、定时器、保护装置、红外线开关等。符合本标准的旅行转换器适合在下述环境温度中使用:通常不超过+40℃,但在平均24h期间内不超过+35℃,环境空气温度的下限值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