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电子药历的基本要求,电子药历的数据结构与信息模型,电子药历内容、信息来源及形成方法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范设置。基本要求方面规定了电子药历要参照电子病历的时序三维概念模型,设计应兼顾功能性和实用性,应充分考虑到临床药师的药学服务场景,使用的术语、编码、模板和数据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应当设置归档状态,查阅、管理、统计、打印等功能可在临床药师工作站中完成。数据结构和信息模型方面规定了电子药历数据结构,临床药学文档信息模型有关内容。数据结构上规定了药历主要由临床药学文档组成,存在一定的层级结构关系,分为四层:临床药学文档、文档段、数据组、数据元,并用结构图清晰表示。临床药学文档信息模型的作用是为电子药历中不同来源和用途的业务活动记录(即临床药学文档),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