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包装材料要求3.1 包装箱、托盘及其它包装材料要求3.1.1 包装材料主要有纸箱、木箱、塑料打包带、钢带、塑料薄膜和金属板带衬纸等,所有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可回收、再生或降解处理。3.1.2 纸箱为重型瓦塄纸箱或双层瓦楞纸箱,纸箱包装结构示意图如图1。3.1.3 国内包装木箱使用木材的含水率≤18%,出口包装木箱使用木材(免薰蒸)≤12%,还应进行化学薰蒸处理高温热处理或其他处理,且木材上不允许有残留的树皮,木箱结构示意图如图2。3.1.4 包装箱尺寸应满足产品尺寸要求,箱内允许装填充材料(内部填充材料不应对产品不利),保证产品在箱内无窜动或挤折。采用集装箱发运时,还应考虑与其尺寸匹配托盘的主要尺寸及公差应符合GB/T2934的规定或用户的要求。3.1.5 托盘可用木材制造,也可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要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不能因其破损而使产品受到损坏,托盘的尺寸应能满足产品尺寸要求。3.1.6 制作木箱、木托盘时,钉子应呈迈步形排列,钉帽打靠,钉尖盘倒,不允许有冒钉漏钉现象,吊运位置应加装起吊保护铁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