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额定电压6 kV(Um=7.2 kV)至35 kV(Um=40.5 kV)交联聚乙烯绝缘集束交流海底电缆(以下简称“电缆”)及附件(以下简称“附件”)试验方法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6 kV(Um=7.2 kV)至35 kV(Um=40.5 kV)交联聚乙烯绝缘集束交流海底电缆和光纤复合海底电力电缆,也适用于工厂接头、修理接头和终端等附件。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应用场合的电缆,如海上浮动平台的动态电缆。注:这种动态电缆受到另一种机械应力,因此不包括在本文件适用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