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本标准给出了企业投(转)产医用防护服的工作程序和指引信息。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各类企业投(转)产医用防护服。本标准不适用于投(转)产日常工作服、一次性手术服和医用隔离衣。2、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GB/T 1.1的要求,本标准5.1.1.2 a)和b)原文引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5.1.5.3原文引用《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第十一条。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给出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定义:指医务人员及进入特定区域的人群穿着的具有隔离潜在感染性血液、体液分泌物、防止细菌和病毒穿透的医疗器械管理二类的一次性防护性服装。4、工作程序4.1准备阶段4.1.1 资质申请:医用防护服作为管理二类的医疗器械,申请人先在所在地市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合法有效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现场窗口向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最后再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办理工程包括了食药监部门受理的形式审查、技术机构的技术评审和行政许可决定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