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 总则4.1.1 畜禽车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2 所用的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经整车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总成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使用。4.2 整车4.2.1 畜禽车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规定。4.2.2 畜禽车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4.2.3 畜禽车制动性能应符合GB 12676和GB 7258的规定。4.2.4 畜禽车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4.2.5 畜禽车的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要求应符合GB 4785的规定。车身反光标识和车辆尾部标志板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