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1 外观5.1.1 木制件、木制件漆膜外观应符合GB/T 3324-2017中5.4的规定。5.1.2 金属件外观应符合GB/T 3325-2017中5.3的规定。5.1.3 塑料件外观应符合GB/T 32487-2016中4.4的规定。5.1.4 木工要求应符合GB/T 3324-2017中5.4中表3的规定。5.1.5 桌面材料桌面材料应有漫反射。5.2.3 尺寸偏差桌面高、座面高的允许误差范围为±2mm,其他尺寸偏差为±5mm。5.3 形状与位置公差应符合GB/T 3324-2017中5.2的规定。5.4 表面理化性能要求应符合QB/T 4071-2021中5.4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