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评价要求5.1 基本要求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应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定期提交执行报告,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企业在环境问题上有重大事故时,要停止评价。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要求。5.2 基础设施要求5.2.1 建筑5.2.1.1 必选要求1)工厂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2)工厂的建筑应满足GB 50687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的要求。3)厂房内部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5.2.1.2 可选要求1)工厂应集约利用厂区,在满足生产工艺前提下,优先采用联合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