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基本要求4.1服务主体4.1.1提供接待服务的旅行社,应具备合法的相关资质,并符合LB/T 008 的要求。4.1.2招徕旅游者的旅行社服务网点,应经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备案。4.2服务原则旅行社提供接待服务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4.3质量控制4.3.1旅行社接待服务包括产品销售、接待服务提供及服务质量控制等基本环节。4.3.2旅行社应在可控条件下按照接待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接待服务。4.3.3旅行社宜建立旅游服务标准体系,确保接待服务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并得到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