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生产资源3.1 生产场所一般原则选址应遵守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执行国家技术政策、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注意环境保护,节约用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选址环境条件应选择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良好,气象条件适宜地区。不宜选择在抗震设防烈度9度及以上地区。应避开滑坡、断层带、岩溶发育等地质地区,避开有可采矿藏、文化遗址等不利地段。为避免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场地的防洪标准应不低于50年一遇。周边环境厂址应位于居民区及对空气含尘量有严格要求的单位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在全年主导风向不明显的地区,以夏季主导风向为全年主导风向;远离易燃易爆及其他污染源,并避开其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具备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须的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物流环境宜位于流向合理、集散便捷的集散地,并宜与粮油仓库就近建设;宜处于交通条件良好,具备大宗货物运输装卸条件的地区。厂区环境功能与布局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应满足功能需要,合理用地。厂区布局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并防止粉尘、噪声、易燃气体、有害气体等对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