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用场景 | 执行要求 | 合规控制点 |
|---|---|---|
| 住宅建筑剪刀楼梯间 | 分别设置独立加压送风系统,共用井道时应采用隔板分隔 | 隔板耐火极限≥1.0h,送风量按两楼梯同时使用叠加计算 |
| 地下汽车库 | 每个防烟分区建筑面积≤2000㎡,排烟量按6次/h换气或面积法取大值 | 排烟口距最远点水平距离≤30m,且位于顶部或侧墙上部 |
| 大型商业中庭 | 采用智能型自然排烟系统或机械排烟,设置红外测温联动启动装置 | 顶部排烟窗有效开启面积≥中庭地面面积的5%,启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
| 避难层(间) | 设置独立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余压值维持25~30Pa | 送风量按避难区净高×换气次数(≥12次/h)计算,设余压调节阀 |
| 无窗房间 | 建筑面积>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机械排烟 | 排烟口应靠近吊顶布置,排烟支管设280℃排烟防火阀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达标,优先保障疏散通道与重点区域的防烟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