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申请主体要求(1)申报评估的主体应为在苏州市相城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稳定运营满2年;(2)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或者满足软件企业评估规范的标准条件;(3)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信息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4)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相关资质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服务;(5)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2 企业规模要求企业规模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