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 检验规则5.1 组批以同批投料、同一品种、同日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检测及留样要求,样品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5.3 检验5.3.1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2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标识方能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净含量、感官、过氧化值。5.3.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4.2至4.5及标签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产;b)原料、工艺、生产条件有较大的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